据新浪科技报道,工信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就“App备案”一事表示,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发布)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移动应用商店如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则应按292号令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或备案手续。”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鼓励各方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研发和创新,共同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据悉,工信部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正制订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相关规定,拟对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和预置应用软件提出管理要求。
今年6月,工信部出台《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手机企业不得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可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问题的APP。
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日前透露,工信部正在建立一个长效的评估体系,对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内置软件进行评估和抽查,而且相关的国家实验室和研究院都参与到其中。其次是要将第三方平台纳入管理,成立要备案,运行要监管。而且平台本身的运营也要有所要求,尤其对个人应用开发者要纳入管理体系,如做实名认证等。
据悉,除了以上的技术监控外,以后还将完善备案审核监督抽查等各种手段,将整个平台纳入到整体、规范的管理体系之中,同时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也要加大自我清查,整治恶意APP暗扣费等现象。目前对智能手机平台的监管还处于短期的运动式管理阶段,相当原始,处罚力度也不够大,而且国内也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
陈金桥透露,国内以安卓平台为主的智能手机市场监管还相当不完善,而且问题也日益严峻,“依附在智能手机平台的黑色产业链比较严重,而且链条上的协作分工也日益密切。这些病毒、暗扣都盯准了主流手机平台,越是热门,越容易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