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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发布时间:2014-01-13 10:44 作者:应一琳 来源:商报 点击:

旨在应对公民隐私遭泄露



 

近年来,有关市民信息隐私被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

市经济信息化委回应,对于游闽键的提案已经予以采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准备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纳入地方的信息化立法来予以解决。

昨天,商报记者从市经济信息化委了解到,对于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游闽键从法律层面提出制定的“上海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已准备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纳入地方信息化立法来解决。一旦该法规成立,这将成为上海又一创新举措。

法律缺失个人隐私保护

去年,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就侦破两起特大个人信息外泄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2亿条,其中包括10万婴儿信息。如此巨量信息的泄露已然不属于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而变成了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

市政协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游闽键说:“当年我孩子刚刚出生时,才从医院回到家就有电话来问要不要做胎毛笔,几个月后又有广告来推销早教机构,然后幼儿园、小学、培训班……几乎都成一条龙服务了。”游闽键表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获得便利的同时,公民信息安全问题也迎来巨大挑战。“不仅是公民在投诉,很多互联网也来投诉隐私遭泄露。”游闽键说道,现在大批精准推放广告的出现,意味着所谓的隐私已经不再是秘密。

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个人信息法体系,按照有些国家法律规定,除非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或预先的书面同意,任何办事机构都不得通过任何通讯手段,向任何人或任何其他机构泄露记录系统中有关个人的任何信息。

然而,目前我国立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保护措施,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法》、《居民身份证法》、《护照法》等诸多法律。这些法律虽然涉及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但是都比较笼统、零散,难以形成严密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网。

区别对待公民和官员信息

游闽键指出,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一些信息公司看到别人通过售卖个人信息获利,也开始蠢蠢欲动。“尤其是一些从事公共服务的部门,如医疗机构、金融、银行等。他们手中有大量客户信息,而多数公民对于隐私被泄露处于一种无助状态。”

根据游闽键提出的《上海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应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一套基本规则,包括个人信息的定义(包括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权利(包括信息控制权、信息知悉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对价权等);个人信息侵权行为性质、归责原则、赔偿范围等。

同时,游闽键认为对普通公民与党政机关官员的信息应区别对待。前者的收入、财产等信息应严格保护,后者的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限制与处理。再如应对于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专门规定,确定父母有权管理子女的个人信息,决定他人是否可以搜集、利用其子女的个人资料。

个人信息安全拟纳入立法

作为承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回应,对于游闽键的提案已经予以采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积极听取各业务部门的意见,准备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纳入地方的信息化立法来予以解决。

据悉,该提案已被列为今年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重点督办提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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