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际标准化委员会给出的定义是:“为数据处理系统而采取的技术的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的或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显露”。这里面既包含了层面的概念,其中计算机硬件可以看作是物理层面,软件可以看作是运行层面,再就是数据层面;又包含了属性的概念,其中破坏涉及的是可用性,更改涉及的是完整性,显露涉及的是机密性。
从信息安全的作用层面来看,人们首先关心的是计算机与网络的设备硬件自身安全,就是信息系统硬件的稳定性运行状态,称之为“物理安全”;其次人们关心的是计算机与网络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系统安全,就是信息系统软件的稳定性运行状态,称之为“运行安全”;当讨论信息自身的安全问题时,涉及的就是狭义的“信息安全”问题,包括信息系统中所加工存储和网络中所传递的数据的泄漏、仿冒、篡改以及抵赖过程所涉及的安全问题,称之为“数据安全”。因此,从信息安全作用点来看问题,可以称之为信息安全的层次模型,这也是国内学者普遍认同的定义方式,如图1所示。

图1 一种信息安全的层次模型
从信息安全的基本属性来看,机密性就是对抗对手的被动攻击,保证信息不泄漏给未经授权的人,或者即便数据被截获,其所表达的信息也不被非授权者所理解。完整性就是对抗对手主动攻击,防止信息被未经授权的篡改。可用性就是确保信息及信息系统能够为授权使用者所正常使用。这三个重要的基本属性被国外学者称为“信息安全金三角”(CIA,Confidentiality-Integrity-Avaliability),如图2所示。

图2 信息安全金三角模型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