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涵盖了国家战略层面和个体安全层面的综合考虑,对外能有效降低我国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风险,对内也将成为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保障。
普通用户利益不受到影响
欧美国家针对信息安全的全链条建立了详尽的审查体系。我国的网络审查制度将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符合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现状的规定。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将成为审查重点。
“网络安全审查应包括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惩处三部分。”王军告诉记者,在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前,需对用户信息安全进行技术审查,同时对该产品是否对国家安全造成影响、是否会产生垄断等社会经济安全影响进行评估;已进入市场的信息产品也并非绝对安全,补丁和升级都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因此同样需要监控。
方滨兴指出,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应针对宏观战略和微观技术两方面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对于进入政府机构、交通、电力、金融等重要领域的产品,需要建立“黑名单”制,不仅对技术也对企业背景进行审查,保障国家信息安全;而对于在市面流通的信息技术产品,需进行“白名单”强制认证,只有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才能入市。这种审查只是一种技术评估,普通用户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将促进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方滨兴认为,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后,影响最大的是那些钻法律漏洞的行为。以WiFi破解器为例,此类技术本身侵害了信息安全,在任何国家都是被禁止的,对此类行为建立制度进行约束,是对市场秩序的整顿,符合WTO的要求。
“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不会损害信息产业发展,相反,它能够有效促进信息产业健康正常发展。”王军认为,老百姓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安全审查合格的产品,用户信任度高,市场占有率也会越来越高;反之,如果安全性不达标,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安全审查对企业发展能产生何种影响,主动权是掌握在企业手中的。
“网络安全审查并不是贸易保护,无论是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只要符合我国的网络安全标准,就能够进入市场自由流通。”王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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