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1.加强灾备中心的建设,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数据集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60 号)和相关行业标准,在“十五”期间数据中心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数据中心的建设,建立灾备中心,实现关键业务系统的应用级灾难恢复能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银行业探讨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联合共建或外包的解决方案;研究相关政策、方案,规避数据中心布局集中在个别城市、关键技术及设备高度依赖少数国家的个别厂商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数据中心及备份中心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平战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银行的灾难备份恢复能力。
2.加强监控中心建设,保证系统的统一管理。
建立集中的监控中心,对包括数据大集中系统在内的众多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的监控和管理,简化技术服务支持环节,将技术服务支持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加强机房环境、网络、系统以及应用等方面的运行状况的监控,加强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不断完善总控中心流程系统的应用,建立和维护相关的知识库,为查询和审计提供数据。形成监控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两个互补的服务响应体系,从而全面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和整体服务质量,保证银行业务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
3.优化改造现有网络,建设稳定、快速、安全的银行信息网络。
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快速发展的银行业务的需要,满足拓展网络增值服务的潜在需求。
在完善银行内部和银行间网络系统建设的同时,加强网络的容灾备份、带宽扩容的建设,加强跨行业、跨部门的网间互联建设,全面实现银行与财政、税务、国库、海关等行业的横向联网,使网络建设能够适应金融服务、银行经营管理和国家监管等多方面的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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