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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战略研究》第139期:借力《网络安全法》 加速推动网络主权落地生根


 

加速推动网络空间主权落地生根

秦安 中国网络空间战略研究所所长,天津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今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其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维护网络主权。2016年12月27日推出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今年3月1日颁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始终坚持维护网络主权原则,为我们实施网络空间管辖权、平等权、自由权和自卫权提供了法规依据和战略遵循。

维护网络主权,就要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在强调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积极谋划、推动、引导互联网发展。”思考其原因之一,就是网络空间“未知远远大于已知”,世界范围内实施国家管辖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大智慧。维护网络主权是国家治理和国际博弈的复杂工程,以维护网络主权为根本的网络强国建设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认识水平密切相关。只有始终扭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维护网络主权才能管辖到位,落地生根。

维护网络主权,就要加强网络空间国防力量建设,提升网络空间的自卫能力。《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在第三章战略目标维护主权与安全部分,首次明确网络空间国防力量的国家定义,将网络空间国防力量建设作为中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军队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的重要作用,明晰提高态势感知、网络防御、支援国家网络空间行动和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以及遏控网络空间重大危机,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使命任务,表明了通过加强网络空间国防力量维护网络主权的决心和信心。

维护网络主权,就要坚定地维护网络空间的平等自由。落实好网络空间管辖权和自卫权,才能有智慧有能力维护平等自由权利,这是前提和基础。具体到落实上,要始终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的宗旨,既坚定地维护主权国家的平等自由,也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的平等自由。让网络空间成为公平正义的执政平台,成为亿万网民的精神家园。为此,在国家层面,要以执行《网络安全法》为契机,开启依法治网的新历程,最大限度保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平等自由。在国际层面,要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快提升网络空间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通过可以广泛接受的国际准则,坚持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道义,最终实现国家网络空间平等自由权利的最大化。

将网络主权切实融入网络强国战略

支振锋 《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网络主权是当今互联网全球治理与国际政治的重要概念,系由中国首倡,体现中国智慧。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乌镇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对网络主权浓墨溢彩,做了全面、深刻和权威的阐述,提出了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网络主权已成为中国在互联网全球治理领域为人类社会做出的重要思想和制度贡献,深刻影响了互联网全球治理的观念与实践。但由于互联网产生、发展的具体历史情境,实现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优化与善治仍然是一个有待努力的目标。

  一、网络主权是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战略基石

近年来,互联网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愈益深入,全球信息交流和网络联系越发紧密,互联网经济异军突起,网络主权也在国际互联网发展中得到实践,作用日益深刻鲜明。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提供人类前所未有的信息交流渠道,形成几何级甚至指数级增长的信息流通,从而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并造福于所有人。但是,由于全球性互联网基础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各国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能力上的显著差距,不同国家之间,同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和群体之间,数字鸿沟呈加剧之势。

尤其是,一些国家利用所掌握的不对称甚至压倒性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以邻为壑,大搞全球监听监视,实行全球监控,不仅使全世界所有公民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面临威胁,也使所有其他被监控对象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大数据沉淀、挖掘与利用能力的不同,也使得国际自由贸易受到冲击,第三世界国家的贸易与经济发展,可能更举步维艰。而由于互联网国际治理机制的现实缺陷,以及发展中国家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基础设施上的劣势,国际互联网不仅难以成为真正造福人类的全球公域,反而有可能沦为充满压迫、剥夺、支配、宰制与犯罪的公地悲剧。

整体来看,由于当前各国在互联网运用能力上的天壤之别,信息技术开发上的巨大差距,以及话语传播上的严重失衡,规则制定上的极端不公,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互联网全球治理上的地位和影响极为悬殊。尽管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但不同区域之间广泛存在的信息鸿沟没有变,不同国家在国际互联网关键信息资源分配上的失衡没有变,国际互联网治理中“去中心化”表象掩盖下的权力集中与垄断没有变,网络霸权国家对他国的监听监控与资源掠夺没有变,各国共同面临的网络安全挑战也没有变。“五个没有变”,反映了当前国际互联网治理格局的最基本现实。

国际社会间网络监听监视、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等全球公害的客观存在,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的不断发生,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信息鸿沟的不断拉大,都说明现有网络空间治理机制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人类需要一个更能促进公平正义的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正是基于这些问题和挑战,中国提出,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和有序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而网络主权,就是这个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战略基石。

  二、网络主权的命意与要义

网络主权是一个国家自主进行互联网内部治理与独立开展互联网国际合作的资格和能力。它是传统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也是现实主权在网络虚拟空间符合逻辑的投射。它的核心就是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而其命意则是反对网络霸权,主张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

由此,网络主权的要义,就是在国际互联网领域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和构建良好秩序。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网络空间不应成为各国角力的战场,尤其是,“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各国应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搭建更多沟通合作平台,创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而且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平衡自由与秩序。

因此,网络主权承载的实际上是人类推进互联网全球治理变革、促进公平正义的理想和愿景;也是针对当前互联网治理不公平、不合理、不可持续的现状,站在人类未来的至高点上所提出的重塑互联网国际治理秩序的中国方案,以互联网为切入点重塑国际公正合理新秩序的中国努力,尤其是反映了广大发展中世界的利益和心声,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网络大国的胸怀和担当,彰显了国际道义的力量。网络主权是真正确保国际互联网发展不仅能够惠及13亿中国人民,也让更多国家和人民搭乘信息时代快车、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从而使互联网真正造福全人类的思想和制度之基。

  三、网络主权是网络强国战略的制度支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百年大计,也是高瞻远瞩、着眼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千秋大业。

接入国际互联网近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事业取得了全球瞩目的重大成就。截至去年底,7.31亿中国网民已相当于欧洲人口规模,占全世界四分之一。网络经济活跃,网络文化繁荣,信息传播通畅,交流合作频繁,互联网已成中国人民生产生活新空间,社会治理新平台,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但“大而不强”仍然是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的现实问题。中国是网络大国,却不是网络强国,中国是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的受害者,也是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和秩序不合理的受害者;网络安全是包括中国在内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

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全新挑战,也人类社会正在迎来的重要机遇。作为正在向网络强国迈进的网络大国,中国当仁不让。2016年底发布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阐明了中国关于网络空间法治和安全的重大立场;2017年初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全面宣示了中国在网络空间相关国际问题上的政策立场,系统阐释了中国开展网络领域对外工作的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行动要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际互联网治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施两份重要网络空间战略文件的新计划新指针新要点,既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治理的根本遵循与行动路线,也提出了重要指导和具体任务。

坚定不移推进网络强国战略目标。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为网络强国战略做出了重要的战略擘画;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则为网络强国战略铺设了坚实轨道。一方面,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网信事业发展观,坚持让互联网造福中国和世界人民的理念,切实推动我国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建设、互联网核心技术以及互联网和信息产品、服务与应用等重要方面的重大突破,打破网络霸权国家在互联网基础设施、核心技术、产品与服务上的垄断,为实现国际社会网络空间安全与发展提供更丰富的选择。另一方面,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让我国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实现网络空间清朗,尤其是关于我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的跨界传输、网络产品与服务的国家安全审查等制度,都要有更进一步明确的配套规定,切实做到让网络主权落地,贯穿到网络安全法实施的各个方面,从而切实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参与互联网国际治理。要坚持和平、安全、共治与普惠的原则,敦促国际社会遵守《联合国宪章》,防止网络军备竞赛,防范网络空间冲突,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网络空间的争端,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确保网络空间和平与安全;支持各国依法管网治网,有效行使对本国境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资源、信息通信活动的管辖权,有权保护本国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免受威胁、干扰、攻击和破坏,保障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都有权通过国际网络治理机制和平台,平等参与网络空间的国际秩序与规则建设,确保网络空间的未来发展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促使国际社会不断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推动在网络空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确保人人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实现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确定的建设以人为本、面向发展、包容性的信息社会目标。

以网络主权为基础,构建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在国家主权基础上构建公正合理的网络空间国际秩序,并积极推动和巩固在此方面的国际共识,是中国一贯的立场与行动。借网络干涉别国内政,干涉他国维护本国网络安全、通过国家法律和政策保障各方在网络空间的正当合法权益,都应坚决反对。中国将发挥军队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网络空间力量建设,提高网络空间态势感知、网络防御、支援国家网络空间行动和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遏控网络空间重大危机,保障国家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同时,中国更一直致力于推动各方切实遵守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建立磋商与调停机制,预防和避免冲突,防止网络空间成为新的战场。从根本上说,应该在加强包括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利益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的同时,坚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各国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和国家行为规范,确立国家及各行为体在网络空间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规范各方行为,促进各国合作,以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与繁荣。

(责任编辑:安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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