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类要求分为两种类型,前六种称为“对策——展开(Approach Deployment)”型的要求,第七类称为“结果(Results)”型的要求。在回答这两类要求时所需要的信息是不同的。这些要求又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基本要求、总体要求和详细要求。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就是条目的标题,它是各条目的最核心的概念和最基本的主题。总体要求(Overall Requirements)即每个条目标题之下的黑体字句子,它是条目要求中的最重要的特征,是在针对条目的核心主题做出回答时必须包括的要点。详细要求(Multiple Requirements)指每一“着重方面”中所包括的提问。这些提问构成了条目要求的细节。把握这三个层次的要求是进行正确评分的关键。
具体的评分主要依据三个尺度,这便是对策(Approach)、展开(Deployment)和结果(Results)。
所谓对策,是指“应对条目要求的诸方法”。对于对策的评估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进行:
① 对策相对于要求的适应性;
② 对策应用的有效性及可重复、协调、一致地应用的程度,体现评估、改进、学习这一环节的程度,基于可靠的信息和数据的程度;
③ 与组织的需要的协调一致;
④ 有益的创新和变革的证据。
所谓展开,是指“对策应用的程度”。对于展开的评估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
① 对策在对你与组织相关且重要的条目要求方面的应用;
② 所有相关的工作单位对于该对策的应用。
所谓结果,是评价所依据的第三个尺度,它指的是“实现条目7.1—7.6中的目的的成果”。对于结果的评价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进行:
① 当前绩效;
② 相对(他人或标杆)的绩效;
③ 绩效改进的速率和范围;
④ 绩效指标与重要的顾客、产品和服务、市场、过程、行动计划等方面的绩效要求之间的联系。
(2) 对卓越绩效标准的评述
近年来,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的管理者们始终处于改进业绩的强大压力之下。正因为如此,企业界不断沐浴在各种管理药方的狂轰滥炸之下,如水平型组织、业务过程再造、学习型组织、虚拟企业、六西格玛管理,等等。当然,也包括实施上已经形成又一轮新的管理热潮的以国家质量奖为表现的“卓越绩效模式”。在这样一种复杂的局面当中,企业的管理者们所承担的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大。人云亦云、盲目追风永远不可能建立起自己的竞争优势。要取得企业变革的成功,我们就必需清楚地理解事务的本质,必需有明确的方向感。简单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各国的国家质量奖或“卓越绩效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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